
各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
為認真落實《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令第34號)、《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息數據標準》(建辦市函〔2025〕343號, 以下簡稱《全國數據標準》)有關規定,做好我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息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信息登記管理
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托前,應當登陸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監管服務平臺),登記本機構及從業人員基本信息。機構及人員信息發生變更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自信息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省監管服務平臺自行更新。機構注銷的,應當在注銷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前通過省監管服務平臺撤銷登記。招標代理機構設立在省外的非法人分支機構,自愿在該分支機構所在地登記。
二、明晰信息登記路徑
招標代理機構登錄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s://dohurd.ah.gov.cn)>協同辦公>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企業入口>安徽省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完成實名制認證后登錄系統,登記本機構(含本省分支機構)和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全國數據標準》中《1.1招標代理機構基本信息表》和《1.2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相關信息填寫模板,詳見附件。
《1.3招標代理機構業績信息表》相關信息,通過與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實現數據共享,無需招標代理機構登記。按照“誰產生、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1.4招標代理機構行政處罰信息表》和《1.5從業人員行政處罰信息表》相關信息,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歸集到省監管服務平臺。
三、優化省級平臺信息登記管理功能
建立健全對接機制,推進省監管服務平臺與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國建造(安徽)互聯網平臺數據共享。省監管服務平臺運行服務機構應按照全國數據標準和接口規范優化平臺功能,完善招標代理機構信息登記、信息更新、虛假登記信息標注、撤銷登記等功能,建立健全信息歸集推送機制和信息安全制度,按規定向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推送信息并保存相關工作記錄,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省監管服務平臺平穩運行。
四、落實信息登記動態管理工作職責
各地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應督促指導本地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登記信息,落實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相關主體責任。應協助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實虛假信息登記情形,及時清理招標代理機構相關管理文件規定,不得強制招標代理機構重復登記相關信息。應加強數據分析和信息化預警,及時發現人員“掛證”、虛假登記信息等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并依法依規查處,提升市場治理能力。縣級以上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職責分工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通知未盡事宜以及信息登記管理工作遇到的相關問題,請及時反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建設工程招標監督管理處),聯系電話0551-62871504,電子郵箱ahjgc6575@163.com。
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551-62999880轉9
附件: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填寫模板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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